名 称: 宁德市城区污水管网安装工程(小东门溪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GZ-2007-004
开标时间: 2007-04-26
所属地区: 宁德市
资金来源: 其他
详细内容: 1.
宁德市城区污水管网安装工程(小东门溪段)(招标编号:NGZ-2007-004-01),由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闽计投资〔2001〕172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宁德市城区污水管网安装工程(小东门溪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为:投资额约为400万元 ;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 ;
2.4.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三通一平;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05月,总工期 36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7. 资金来源:国投投资。
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发包人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03月30日至2007年04月0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出售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超过统一发售时间的,投标人可继续购买招标文件,但招标文件中所约定的其它事宜均不变,由此而引起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间不足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站前路26号)。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及图纸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须经年检合格);
4.3.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工程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有效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截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银行汇票样式附后,见专用本最后一页)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04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开标时间:2007年04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时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金额、工期和质量标准承诺。
招标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站前路26号
邮 编: 352100
电 话: 593-2077266
传 真: 0593-2077266
联系人:陈先生 苏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