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上千万元奖励资金将兼顾企业、村委和员工等多方利益。对妥善遣散员工的企业政府给予该企业“员工安置奖”,而奖励金额按安置遣散员工每人500元计发。
另外,由于漂染企业被责令关闭、停业而损失的,由区、镇两级政府按原合同一年的租赁费用对相应村委会、村民小组进行补贴。
此外,对积极配合关停并彻底关闭漂染生产的企业,奖励总金额为170多万元,对积极配合政府治理工作的关停漂染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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